《条例》共7章52条,按照军委管总、战区主战、军种主建的总原则,规范明确军事理论工作的管理体制;依据新时代军队战略规划体系,明晰军事理论发展战略、建设规划、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与编制发布程序;注重统放结合、分类管理,对军事理论项目立项、开题、实施、验证、验收等管理链路全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;着眼为强军实践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和引领,明确军事理论成果登记共享、评价认定、推广运用、回溯评价等措施要求。《条例》的发布施行,为推动军事理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