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加强组织领导(一)压实主体责任。省级民政、财政部门要按照民发〔2025〕37号文件精神,借鉴参考试点地区工作经验,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,完善管理流程,加强资金监管,增强执行补贴项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。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,明确责任分工,组建补贴项目专项工作队伍;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,做好资金预算安排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、及时拨付。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(从2026年1月至12月),各试点地区项目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。